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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我同行 人生共赢——阳光人寿推出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

来源:未知 作者:薛婷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8-10
摘要:近年来,居民储蓄意愿旺盛,居民投资意愿正在回升,对储蓄理财的需求加速释放,持续而稳定地提升经济收入成为每个家庭抵御潜在风险、延续美好生活的关键。 在低利率时期,分红保险成为能够有效满足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分红保险的分红机制,让客户有权参与保险公司

近年来,居民储蓄意愿旺盛,居民投资意愿正在回升,对储蓄理财的需求加速释放,持续而稳定地提升经济收入成为每个家庭抵御潜在风险、延续美好生活的关键。

在低利率时期,分红保险成为能够有效满足客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分红保险的分红机制,让客户有权参与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而投资能力和经营情况较好的保险公司将给予客户更好的实际利益。

阳光人寿通过洞察后疫情时代的客户需求,全新推出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让客户可以在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中进可攻、退可守。同时,近年来阳光保险遵循中长期战略资产配置规划,根据适时的市场选择推行动态的战术资产配置,获得稳健收益。

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组成

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由“阳光人寿阳光伴年金保险(分红型)”与“阳光人寿阳光盈终身寿险(万能型)”组成。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购买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或选择购买单一保险产品。

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特色

生存金金额确定 陪伴到老

阳光伴保险合同生效满五个保单年度后,自第五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阳光伴保险合同保险期间[1]届满时(含)止,若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保单周年日零时生存,阳光人寿按照阳光伴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金额确定,陪伴到老。

派红利同享盈余 真挚为您

阳光伴保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在阳光伴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您有权参与阳光人寿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分配[2],真挚为您,让您同享盈余。

满期金一次给付 按需规划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阳光人寿按照阳光伴保险合同的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阳光伴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满期保险金一次性给付,您可以按需规划。

阳光盈可投双人 由您选择

投保时您可以为一名被保险人投保阳光盈保险合同,也可以同时为两名被保险人投保阳光盈保险合同;若阳光盈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为两人,则阳光盈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至最后一名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风险提示:

阳光人寿阳光伴年金保险(分红型)为分红型保险产品,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保单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阳光人寿阳光盈终身寿险(万能型)为万能型产品,结算利率超过最低保证利率的部分是不确定的。

注:

[1] 阳光伴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2] 在阳光伴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阳光人寿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若阳光人寿确定阳光伴保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派发给您。阳光人寿会向您提供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演示

演示一

35周岁的阳先生选择为自己投保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阳光伴保险合同与阳光盈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均为自己:

阳先生在投保阳光伴保险合同时选择交费期间5年交,年交保险费20,000元,保险期间至阳先生年满8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2,168元;阳先生在投保阳光盈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纳保险费1元,且在其保险期间内从未追加保险费,也从未申请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阳先生与阳光人寿约定将阳光伴保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红利作为转入保险费转入到阳光盈保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中。

若阳先生在年满75周岁的保单周年末仍生存,在阳光伴保险合同以保证利益分红且阳光盈保险合同按最低保证利益(年利率2.0%)结算的情况下,阳先生的阳光伴产品计划生存总利益(生存总利益为阳光伴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与阳光盈保险合同现金价值之和,以下简称:生存总利益)为196,953元;在阳光伴保险合同以红利利益分红且阳光盈保险合同按万能结息利益(年利率4%)结算的情况下,阳先生的阳光伴产品计划生存总利益为363,970元。

演示二

30周岁的阳先生选择为自己刚满月的儿子阳宝贝投保阳光人寿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阳光伴保险合同与阳光盈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均为阳宝贝,阳光伴保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约定为阳先生:

阳先生在投保阳光伴保险合同时选择交费期间5年交,年交保险费20,000元,保险期间至阳宝贝年满8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止,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为2,246元;阳先生在投保阳光盈保险合同时一次性交纳保险费1元,且在其保险期间内从未追加保险费。阳先生与阳光人寿约定将阳光伴保险合同的生存保险金、满期保险金、红利作为转入保险费转入到阳光盈保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中。

若阳宝贝在年满75周岁的保单周年末仍生存,在阳光伴保险合同以保证利益分红且阳光盈保险合同按最低保证利益(年利率2.0%)结算的情况下,阳宝贝的阳光伴产品计划生存总利益为430,915元;在阳光伴保险合同以红利利益分红且阳光盈保险合同按万能结息利益(年利率4%)结算的情况下,阳宝贝的阳光伴产品计划生存总利益为1,470,212元。

作为一家有温度、有爱心、勇于担当的保险公司,阳光人寿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客户”的核心价值追求,践行“让我们的服务成为客户选择阳光的理由”的服务格言。在“纵横计划”的指引下,阳光人寿将致力于为客户家庭不断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更贴心的服务,让“爱与责任”的阳光名片更加响亮。

说明:

1.在本资料中,“您”指投保人,“阳光人寿”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阳光伴保险合同”指您与阳光人寿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阳光伴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阳光盈保险合同”指您与阳光人寿之间订立的“阳光人寿阳光盈终身寿险(万能型)保险合同”。

3.本资料仅供了解阳光人寿阳光伴保险产品计划之用,详细内容请查阅阳光伴保险合同条款、阳光盈保险合同条款,重点关注免责条款。

责任编辑:薛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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