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阳光人寿衢州江山支公司举行“枫桥经验”示范点和金融“共享法庭”揭牌仪式。衢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朱兴全、江山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雷章兴、阳光人寿浙江分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金海霞等人出席揭牌仪式并共同揭牌。 阳光人寿浙江分公司自2023年3月接到监管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后,积极组织全省运营条线骨干参观绍兴诸暨枫桥经验陈列馆,探讨如何落地枫桥经验,并根据“‘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枫桥经验”,积极推进“枫桥经验”示范点建设,最终确定衢州江山支公司为浙江分公司首家“枫桥经验”示范点。 阳光人寿衢州中支坚持党建引领,总经理室、客户服务部和后援支持部多次沟通需求,优化设计方案,积极筹建江山支公司“枫桥经验”示范点。同时,为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浦江经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7月份,阳光人寿衢州中支在党支部的带领下积极筹备金融“共享法庭”建设,并得到了衢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和江山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和全程指导。“共享法庭”的成立加强了与当地法院的对接,可享受到法院专业的、全方位的“矛调”培训和技能指导,有力的提升了机构自身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下一步,阳光人寿衢州中支将在监管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共享法庭”的作用,通过“共享法庭”开展纠纷调解,同时,进一步做好日常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增强消费者金融法制意识,发挥基层治理效能。 (阳光人寿衢州中支 蓝云姿) |